台湖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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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湖镇关于清明期间加强消防安全火灾防控工作的的通知

日期:2017-03-28 09:50
各相关单位:
 
  清明节期间是火灾高发期,台湖镇防火安全委员会重点就八个方面进行提示,一是要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破除扫墓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等传统习俗,严禁野外用火、上坟烧纸、烧荒、烧秸秆,大力倡导种植纪念树、敬献鲜花等文明健康的安全祭祀方式。二是祭扫应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鞭炮,切忌在耕地、林区、小区内草坪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祭祀。三是祭祀仪式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要仔细察看刚刚烧过的地方还有没有火星,一定要让火星完全熄灭。四是自觉禁止野外用火,对坟墓周围枯枝落叶、杂草应及时清理,消除火灾隐患。五是旅游踏青时,切勿吸烟和明火野炊,严禁将明火带入林区。六是带孩子外出旅游时,教育孩子不擅自带火种,不玩火。七是春耕生产农事用火远离山区和林区,严禁在耕地大面积烧荒,并做好大风天气的各项紧急防火措施,防止火烧连营。八是各村(社区)和社会单位力量,选取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多种渠道、多样形式的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九是一旦发现火灾,要迅速利用周围可用工具进行扑救,同时及时报警,严禁组织未成年人灭火。
 
  如发生火灾,请及时联系镇义务消防队。
 
  联系电话:61530119
 
  通州区台湖镇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