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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台湖镇河长制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17-11-20 11:59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台湖镇河长制工作实施办法

台政发〔2017〕63号
 
  台湖镇政府根据区政府关于《通州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台湖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为保证河长制方案全面落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机构设置
 
  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有:组织部、宣传部、环保科、财政科、监察科、新农办、规划科、控违办、林业站、城管、环卫所、台湖和次渠派出所、台湖水务一二所。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工作内容
 
  1、河长设置:根据台湖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镇9条河道设置18名镇级河长,54名村级河长,河道包括:凉水河、通惠排干渠、萧太后河、三支渠、新四支、老四至渠、五一分支、五二分支、东四引水渠共9条河流。
 
  2、工作内容:以“三查”(严查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涉河道违法建设)、“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三管”(严格水资源管理、河道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责任,强化系统治理、水岸共治,解决好河道、沟渠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3、根据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工作方案要求,镇级河长每月巡查一次,并保存影像资料。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查2次,并保留影像文字资料。网格员每天巡查一次,填写巡查日志。
 
  4、部门职责
 
  北京光机电管委会、北京高端总部基地管委会负责本园区范围内河长制的全面工作。
 
  新农办: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区农业局做好低端养殖业退出,农业面污染源治理工作,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组织部:负责将对村级河长的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对生态环境损害相关责任人严格追责。
 
  宣传部:负责组织河长制相关这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良好氛围。
 
  镇环保科: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协助区环保局做好推进《通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组织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评价,组织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加大环境污染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财政科: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河长制工作所需资金。
 
  规划科:配合区规划分局做好河道岸线的划定工作,做好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负责督促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供排水管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程中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等设施规划工作,做好违章建筑认定工作。
 
  台湖环卫所:组织协调城乡环境建设;负责做好河道周边环境卫生及监督工作,督促属地和责任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林业站:负责做好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负责绿化灌溉节水工作,推广使用再生水。
 
  城管分队: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的权利,对违反河道岸线保护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河道岸线周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城市规划管理中对河道岸线周边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罚。
 
  控违办:负责对河道规划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台湖、次渠派出所:负责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制衔接,依法打击破坏河道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台湖水务一、二所:配合镇河长制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对辖区内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包括对河道区域内卫生、垃圾及杂草清理等。
 
  监察科:负责对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问责。
 
  三、河长制工作流程
 
  河长制施行公示制度,在全镇的9条河道设置立公示牌,明确镇村两级河长的姓名、联系电话、管理河道范围等信息。按照巡查→反馈→处理→督查的流程进行管理。
 
  1.例行巡查:网格员每天巡查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查2次,镇级河长30天最少巡查一次;应对巡查:河道发现问题时,两级河长及时到现场巡查、处理。
 
  2.信息反馈:巡查员巡查中发现问题,如乱倒垃圾、违章建设等,要及时上报村级河长,并做好记录;村级河长将问题反馈至镇级河长与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镇级河长根据各部门职能,将问题布置到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保留相应的影像资料,各部门处理完成后,将文字、影像资料报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存档,重大问题,需通报总河长。
 
  3.协调处置:如果发现的问题需要多部门共同处理,由对应的镇级河长负责调度,河长办公室予以配合,统一部署、协调解决,并落实相关责任人,相关村级河长需参与处置。
 
  4.督查落实:对于重大或者明确的河长制工作任务,由监察科负责督查落实,督促职能科室完成居民举报的相关问题。必要时聘请第三方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评估。
 
  四、各项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由总河长每月组织一次河长制领导小组例会,由镇级河长参加,安排河道治理相关工作、汇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协作。
 
  2、巡查制度:巡查员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最少每周巡查二次。
 
  3、责任落实制度: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
 
  4、考核制度:跟据台湖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对镇村两级河长进行分别考核。镇总河长考核镇级河长,镇级河长考核村级河长,考核结果计入各村年终千分考核。
 
  5、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组建河长制工作微信联系群,由镇村两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巡查员组成,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快速反应通道。
 
  6、信息报送制度:各职能科室安排专人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中表现突出的人或单位以信息的形式报送台湖之窗、并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
 
  7、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两级河长,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的河长,予以通报批评。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