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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出生婴儿入户证明

日期:2017-11-22 15:34
事项名称   出具出生婴儿入户证明
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行为
服务对象   个人
分类   生育收养
法律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律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材料—出具证明—窗口告知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台湖镇计生办、张家湾计生办、永乐店镇计生办、漷县镇计生办公室、西集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理地址   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小楼103室 
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8号
永乐店镇人民政府113室
漷县镇镇政府109室
西集镇政府
办理电话   61532572(台湖)、69573814(张家湾)、80572240(永乐店)、80588708(漷县)、61576319(西集镇)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请备齐相关材料: 
1、上缴社会抚养费全部收据; 
2、生育服务证; 
3、医学出生证明; 
4、村级证明,经主管领导签字。